本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股利分配方案,现将派发股利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以总股本11794万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送现金0.32元(含税)。
二、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10月27日,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10月28日。本次派发股利的对象为截止2008年10月28日在天津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三、分红时间:2008年11月5日至2008年12月5日的工作日(周六、周日及其他节假日休息)上午9时15分至中午11时30分,下午1时30分至4时。
四、领取办法和地点:
1、个人股东须持股权证(或持有卡或天津证券帐户卡)和本人身份证原件。如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,并需将本人身份证、代办人身份证、股权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与原件一并提交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办理。地点: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9号,电话:022--23392621
2、法人股东须持股权证原件、营业执照副本、单位证明信、统一收据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。地点:天津市东丽区津赤路9号,电话:022—84782006
五、未领取其他年度红利的同时予以补发。
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08年10月27日